警钟长鸣

盘点近年12起科研经费案件 高校“领军人物”腐败多 涉贪金额最高2000余万—— 高校腐败 半数为“窝案”

作者:来源:法制晚报浏览:时间:2015-01-07

日前,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因侵吞科研经费被批捕。据媒体报道,李宁在“出事”前开办了多家企业,并通过这些企业“借壳套现”,骗取大量科研经费。

  近年来,多名院士、大学教授因陷科研经费腐败丑闻被查。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曾表示,社会对高校的要求标准更高,标尺更严,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象牙塔内和科学殿堂中的违法乱纪、贪污腐败行为。

  《法制晚报》记者梳理了近年来发生在高校的12起科研经费贪腐案,共涉及15名直接责任人,最高涉腐2千余万。其中,有半数都呈现出长期、分多次腐蚀经费的特点,涉案人多为“夫妻搭档”“师生同伙”等,有6起。

  专家表示,科研经费在拨付、管理、使用等环节均存在风险点。要通过完善高校经费管理体制,重罚弄虚作假的伪学者。建议取消科研提成制度,科研人员的待遇不与申请课题经费挂钩,实行年薪制。改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不但需要统一规范、分类管理还需要完善立法,“编织制度之笼”加强监管。

  盘点

  15人涉贪科研经费 多为学术“领军人物”

  今年年初,教育部在发布2014年工作要点时特别强调,要严肃查处高校挪用、贪污科研经费的违纪违法案件。近日,教育部更是对75所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经费使用、外拨经费等环节分别重点抽检。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表示,科研经费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参与主体多、环节复杂的系统管理工程,涉及科技、财务、审计、招标等多环节。

  根据公开报道及官方通报,《法制晚报》记者梳理了近年来涉及高校科研经费的贪污案,共计12起,涉及15名直接责任人。然而,在这条“贪腐带”上中饱私囊的不仅包括科研项目负责人、科研仪器采购人员,还有一些是科研“圈外人”,例如高校会计等。

  浙江大学一名教授说,学校对科研资金的管理态度,基本上是谁搞到的资金由谁负责。拿到科研资金之后,学校提取一部分管理费,剩下的基本上就是科研项目负责人说了算。

  记者注意到,这些在科研经费上“动脑筋”的往往都是高校名师、业内权威。例如,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院长宋茂强借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银行存折冒名领取劳务费68万元,其头衔为“交换机王子”。

  而贪污2000余万科研经费的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曾被誉为中国最年轻院士,培养出了中国第一头体细胞克隆猪。贪污过千万的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不仅是水环境治理知名专家,更担任过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据中国科协调查,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总数的4成左右,这意味着大半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灰色收入的默认似乎成为了业内潜规则。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程方平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高校的科研经费涉及部委、企业等,因此具有多元性。而一项调查显示,高校和科研机构人员85%认为个人工资收入不能维持生活。这就意味着他们一定有额外收入。

  此外,在监管方面,钱一旦打到学校就由校方代管。在报账方面,假飞机票、假发票均可拿来报账,而不通过司法部门很难把真实情况搞清楚。程方平坦言,如今高校评估多是走走形式。许多制度的建设、制度的监督,包括审计等,若不能保证充分监督,则形同虚设。

  特征

  半数为“夫妻搭档、师生同伙”

  法晚记者梳理发现,在这12起高校科研经费贪污案中,有近半数都呈现出“长期、多次”的特点,隐藏深、不易察觉,可谓“蚂蚁搬家”式贪腐。

  例如,北京某高校财务部驻派化学学院会计赵静在9年内,伪造他人印章和签名,开虚假发票,报销个人费用,贪污科研经费达97万余元。起初贪污金额较小,大约一年1万左右,而最多一年达20万,共计106笔。

  而另一贪污主角高校教师肖某,因业务能力突出拿到了一家部级单位的翻译研究项目,并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其在20085月至12月,以学生名义,分7次领取劳务费。为了避税和不引人怀疑,他每笔仅领取800元,从未有人提出质疑。

  同时记者注意到,在这12起高校科研经费贪腐案中,有6起都有同伙“打掩护”共同犯罪。其中,3起案件中“同伙”都是犯罪嫌疑人配偶。如北京中医药大学原教授李澎涛、王新月夫妇被称为“学术伉俪”,但在负责项目期间虚假采购耗材,共同犯罪贪污了264万元科研经费,成为了“贪腐搭档”。

  值得注意的是,有一些科研经费腐败依靠“外协公司”,例如陈英旭将其博士生杨尚源、王云龙所开的关联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通过虚假发票、虚假合同套取经费。然而,目前并未有规定要求课题项目回避与课题负责人有关的公司。

  程方平向记者表示,近年来,很多财政经费是利用教授、院士的名头,通过课题要到拨款,而大量的钱投过去后长年无人检查,必要的监管一度缺失。“搞科研一定需要经费,然而多少是用于报酬、多少是用于工作,界限并没有划分清楚。长期以来科研经费管理体系不透明、监督不力,导致很多贪污科研经费的个人可以潜伏很久。”

  “我曾经问过国外,包括美国,他们对科研经费有严格的规定,牵头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可以有两个月的工资从里面拿,或者是其中10%作为报酬。因此国外的科研人员连打个车都会非常谨慎。”但在我国科研经费使用体系却很模糊,“才使得这些人可以一而再、再而三钻空子。”程方平表示。

  近年高校科研经费腐败案件一览

  结果

  最高涉腐2000余万 6人已判刑

  记者盘点发现,这12起高校科研经费贪污案中,涉案总金额超过了4000万,其中超过百万的有5起,最高涉腐甚至过2千余万。

  今年6月,吉林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犯罪对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经初步查明,李宁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假发票和事项套取科研经费转入本人控制公司方式,先后涉嫌贪污公款2000余万元。

  此外,记者根据公开通报整理,目前已有6人被判刑,其中有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最高刑罚为有期徒刑13年。同时,另有2人受到行政处罚并退还赃款。

  记者注意到,尽管陈英旭贪污金额高达1000万,但由于其主动招认自首,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然而,贪污300余万的山东大学实验动物中心主任兼山东大学新药评价中心副主任刘兆平却被判处13年刑罚。

  程方平认为,目前一些教授和科研人员水平测评都需要看发表的文章,“而有些学术杂志发一篇论文就要好几万,导致一些学者动了歪脑筋。”而在高校科研经费方面,获利的条件隐蔽便捷,而相对风险要小的多,“这就相当于对犯罪的鼓励。

  高校科研经费应如何管理,才能既避免报假账目的骗钱行为,又能保障真实学术科研? 对此,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应加强科研经费的严格监控。科学、合理的学术管理很有必要,学者的收入和研究经费应分离开来,学者按事先的聘用合同约定,享有规定的年薪,不得从科研经费中提成作为自己的收入,“现在的情况是,学者的收入和研究经费混在一起,也就说不清道不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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