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机构

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作者:编辑/张克组 校对/刘朝霞 审核/林昆荣来源:纪委办公室浏览:时间:2015-04-13

一、基本职责

(一)负责制订本部门、本单位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二)按权限负责统筹本部门、本单位的人员管理工作。

(三)按权限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经费管理使用,负责使用保管学院配备的资产,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保证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综合治理、安全稳定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文秘档案工作、宣传思想工作和信息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廉政建设工作。

(七)负责加强部门、单位之间工作沟通协调。协助做好各类统计上报工作。

(八)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执行。

(二)负责开展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和党纪检查。

(三)负责对上级和学院党委、行政各项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事项、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统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有关工作。

(五)负责办理群众来信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办信访件,接待群众来访,受理检举、控告、申诉和建议。

(六)负责查处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党规及教职工违反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的行为。

(七)负责组织开展校内巡察工作。

(八)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院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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